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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請有關防範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強化宣導並提供指引一案,請各學術單位查照辦理。

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15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1255號函辦理。
二、依來文說明,有關校內宣導,考量校內各學術單位不同之發展目標、需求及慣例,評估採取以下措施:
(一)校級單位:
1、於研發處網頁學術倫理增設專區說明有關防範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之參考資訊及應注意事項,並定期更新相關介紹文章及建立連結參考。
2、定期舉辦學術倫理講座,邀請專家學者主講如何防範誤投掠奪性期刊專題演講。
(二)系級及院級單位:
1、請依各學術領域及系所特性,提供滾動修正之研討會優良名單或疑義名單,視性質公告於系或院內網路供師生參考,並可考量列為補助或送審門檻,做為引導機制。
2、可建立系或院之內部討論專區,提供資訊分享與交換意見的平臺,並鼓勵學生於參與研討會時多方確認並請教師長。
3、疑義名單方面,參考國內外情況,除經司法判決之案例外,尚無法直接公開指認特定期刊或會議為學術詐騙。然因掠奪性型態層出不窮,會議名稱亦快速更迭,仍須注意提醒師生判別清單以外的掠奪性期刊與研討會,為有效防範,建議以增進師生對掠奪態樣的認識及判別知能為優先。
4、優良名單方面,因除有不同領域、不同學派、不同學校認知上之差異,也可能排擠新興期刊的生存空間,爰建議考量依各學術領域及系所特性,由各系所自行評估建立名單。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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