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單位:學術發展組 | 發布人:黃小姐(分機:16103) |
說明: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月19日科會文字第1130005355號函辦理。
二、第七點主要規範重點如下:
(一)因應國科會「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兼職額度限制由「新臺幣一萬元」調整為「新臺幣二萬一千元」。
(二)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九點規定,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增列「於三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論文電子檔,以完成結案。
三、檢附來文、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