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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停止適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 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停止 適用,請查照

 

訊息單位:研發處 發布人:周小姐(16206)

說明:

一、本會112年11月2日科會科字第1120073178號函諒達。

二、為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機制更具彈性,自113年1月1日起, 申請補助延攬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請改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 點」辦理,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 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停止適用,依原試 行要點第3點第1款所訂「固定時程申請方式」(1年分2期, 每年5月及10月申請)並配合調整機制,不再分期辦理。

三、依上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 業要點」第5點第1項第2款第1目略以,擬延攬博士級研究 人員參與本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者:

(一)於申請本會定時僅預核名額者,俟覓得人選後,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未於申請本會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者,應針對 其參與之研究計畫,向本會個案提出申請。

四、檢附112年11月2日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 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1份。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如計畫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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