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度國研金獎」申請時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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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單位:學術發展組 |
發布人:王小姐(分機16103) |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1月26日國研營字第115010036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原名「國研院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自115年度起更名為「國研金獎。
三、旨揭獎項之申請均以線上申請,並於115年3月31日前依規定文件提出申請,並應敘明使用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如重要國際學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相關佐證資料。
四、申請人所提之重大成果應為申請人於提出申請前三年內(即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使用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
五、檢附國家實驗研究院「國研金獎申請須知」,電子檔及相關表單請參閱線上申請系統/資源下載(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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