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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5-1科研創業計畫徵案暨醫療器材、新藥領域新規

國科會115-1梯次-科研創業計畫徵案

一、計畫目標: 國科會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 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徵求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且為破壞式創新技術之創業計畫。 

因與國科會【育苗計畫】性質重疊,自本梯次起,新藥與醫療器材等需經衛服部取證才可上市的新創團隊,將無法申請 【萌芽案】,萌芽案團隊請改為申請育苗計畫。

新藥團隊如欲申請 【拔尖案】,須先行完成CDE/FDA諮詢,確認IND送審清單內容與規劃後,始可申請。

醫療器材團隊如欲申請【拔尖案】,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方得申請:

1. 完成產品規格制訂與試量產測試驗證,經衛生主管機關判定具明確上市途徑、且為中風險等級以上之醫療器材;

2. 若現階段為LDTs產品,則須完成LDTs申請文件並有明確往IVD發展之規劃;

3. 取得US FDA突破性醫療器材資格(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認定。

五、申請機構: 須透過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 (本校為陽明交大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提案申請。  

六、申請期限與方式: 

  • 申請期限:即日起-114/8/6 (科研產業化平台截止收件日為8/6,隨後進行輔導、初審篩選後,於9月中旬前函送國科會正式申請)
  • 申請方式:11486()前繳交以下資料至本校技術推廣中心 (分機16503)
  • 相關附件申請表,請點選右方連結 國科會115-1科研創業計畫申請書表   (請預做準備,待國科會正式發布後將再次公告)
    • 計畫構想書(簡報電子檔附件2-3)
    • 提案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如附件1)
    • 如欲申請 【拔尖案】者,另應加附:
      1. 投資人評估報告(如附件4)
      2. 未來新創公司CEO人選簡歷(不限格式)
      3. 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須向本校「技術推廣中心」提出技術申請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須含智財清單),請洽分機16503唐小姐。

七、初審審查機構:本計畫由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建立初審機制篩選申請案,經審查通過後推薦函送國科會。 

八、陽明交大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該校產創處國際產學中心)預計於7/25 & 7/30舉辦教育課程,課程內容與梯次報名資訊,請點選連結: 國科會115-1科研創業計畫徵案 / 創新創業課程

以上轉知陽明交大科研產業化平台通知,最終內容將依國科會公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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