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單位:企劃服務組 | 發布人:鄧先生(分機:16300) |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興大學114年1月21日興研字第114080036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為臺綜大系統之專任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或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三、計畫申請類別
(一) 一年期個別育成研究計畫:由計畫主持人依研究專長並參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研提之計畫。
1.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包含申請機構內之不同學校。
2. 計畫主旨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3. 每案業務費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二十萬元整。
(二) 多年期整合研究計畫:包含總計畫及子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參照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組成跨校研究群,研提跨領域整合計畫。
1. 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須包含申請機構內之不同學校,並至少有三位學者參與研究,且總計畫主持人應主持一項子計畫。
2. 計畫主旨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3. 每案補助期限以二年為原則,每年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五十萬元整。
4. 為培育一年期計畫延伸提出多年期計畫及鼓勵爭取外部計畫並發表論文,申請時訂定下列績效目標並檢附下列指標第一年研究成果,以利評分:
(1)各校主持人共同合著SCI、SSCI或A&HCI論文。
(2)獲各項競賽獎項(含技術、設計、建築及全國性文藝創作獎項等)
(3)獲國科會或其他政府機關計畫。
(4)以產學合作加速技術開發和商品化具有實績。
(5)代表性研究成果之創見及對學術、實務或社會之重要貢獻
(6)其他自訂績效目標。
四、各申請案請於114年3月20日前(原訂時間114年3月14日)備齊申請相關資料寄至本校研發處承辦人員鄧先生信箱astdyt@ccu.edu.tw,俾彙進行審查。
五、檢送公文、徵案公告、申請書及臺灣綜合大學系統永續發展跨校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各1份。
六、計畫核定通過後研究團隊須繳交相關資料請參照徵案公告及要點配合辦理。
七、本校聯絡人資訊 研發處企劃組鄧先生 分機16300,E-mail:astdyt@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