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研院114年2月20日學術字第1141400355號函辦理。
二、依來文說明三,每校至多推薦5名,並於4月30日前檢附推薦名冊函送中研院申請,被推薦人須於同年4月30日前於中研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三、本校各項學術獎勵審議程序如下:
(一)申請案若無名額、排序或特殊之限制時,採鼓勵方式,由各學院院長主動推薦或由學院教評會討論通過後送本處彙辦,簽會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召集人同意後,再以本校名義行文推薦申請。
(二)申請案若有名額、排序或特殊之限制時,申請案需經學院教評會通過後送本處彙辦提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再以本校名義行文推薦申請。
四、此申請案須經各系(所)、學院教評會審議通過並於114年4月21日前送研究發展處,俾彙提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審議。
五、旨揭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以5年期,每年擇優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研究經費新臺幣800萬元,執行期間中研院並額外核給研究經費10%之管理費。為加強雙方合作及交流,獲選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須合聘至中研院。
六、申請人皆符合:
(一)為本校副教授以上編制內專任人員,年齡在五十五歲以下。
(115年度計畫,為民國60年(西元1971年) 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本計畫執行期間,不得與申請人主導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型研究計畫執行期間重疊超過七個月。大型計畫包含但不限於「學術攻頂研究計畫」、「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卓越領航研究計畫」、「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卓越計畫」、「新秀學者」或「國際年輕傑出學者」。
七、計畫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 (五年期)。
八、相關申請資訊如徵件說明、意願書、計畫書表格及審查要點等,請至中研院網站參閱下載
(網址:https://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