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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本(114)年8月4日(一)受理申請。

 

訊息單位:企劃服務組 發布人:鄧先生

一、徵件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計畫獎勵申請。

二、 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已註冊且申請本獎勵仍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與共同指導教授。
 

三、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114)年8月4日(一)前受理申請。

四、 申請方式

(一)須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之期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

(二)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其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  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請申請人於申請截止日(114年8月4日)前,備齊申請表格與相關資料,請將紙本送本校研發處企劃組鄧先生彙辦申請,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astdyt@ccu.edu.tw。

五、 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一)  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二)  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  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四)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六、其他未盡事項請詳附件說明。

七、檢附「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計畫公告、申請表及中興大學來函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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