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1月4日科會綜字第1130076962號函辦理。
二、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申請時資格須符合規定)請務必在旨揭規定之期限前提出申請,並通知研發處學發組(分機16103)彙辦。
三、特約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除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須累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四、特約研究計畫為至多三年期計畫,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但計畫主持人得同時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五、本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年8月1日開始。
六、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來文及補助特約研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各1份。
七、欲申請者請於114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後,通知本處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