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單位:學術發展組 | 發布人:黃小姐(分機:16103) |
說明:
一、受理申請期間:113年10月1日至12月16日止。
二、獎別:
(一)全面卓越類:表揚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團體及個人在全面經營品質之推動具卓越績效者。對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團體之獎勵採分級制,頒給卓越經營獎及績優經營獎,合計以20名為限;對個人之獎勵,頒給卓越經營獎,以5名為限。
(二)功能典範類:表揚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在特定經營領域(如製造品質、服務品質、經營技術、地方經營、永續發展及產業支援等)之推動有具體成效,足資典範者,頒給該領域之典範獎,合計以15名為限。
三、申請方式:
(一)本案分為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請參選者至本獎項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國品獎網站:https://nqa.cpc.tw屆國家品質獎專區,請有意申請者可自行前往下載申請須知及提出線上申請。
(二)另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之全面卓越類推薦參選案件,受推薦者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3之財務績效及經營品質等推薦條件。
四、本案聯絡窗口:國品獎工作小組,電子郵件NQA@cpc.tw,02-27032625分機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