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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即日起至10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方式如說明,請踴躍參加

 

訊息單位:建教合作組 發布人:林小姐(16203)

一、補助依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申請期間:

(一)本部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年10月1日 起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 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 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 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 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 人、社會團體。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並依 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以書面 或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 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 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 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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