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發展處logo

 
:::
本校設置營養師對校內餐廳食物營養把關
編制與分工:

契約書:生鮮類(肉品、蛋品、水產類):必須提供合格屠宰證明(如有TFP台灣生鮮豬肉標章者更佳)、CAS產品檢驗報告、藥物殘留檢驗合格證明或具政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

實施日期:2023/1/1~2023/12/31
實施內容:學校聘有專職營養師以提供健康安全的用餐環境,同時與廠商契約書亦規定有各類食材檢驗標準及溯源證明。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