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本(113)年8月2日(五)受理申請。
| 訊息單位:企劃服務組 | 發布人:鄧先生 |
一、徵件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計畫獎勵申請。
二、 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與共同指導教授。
*獎勵區間須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 ,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
三、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113)年8月2日(五)前受理申請。
四、 申請方式
(一)本獎勵項目為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發表)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 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
(二) 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 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請申請人於申請截止日(113年8月2日)前,備齊申請表格與相關資料,請將紙本送本校研發處企劃組鄧先生彙辦申請,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astdyt@ccu.edu.tw。
五、 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一) 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二) 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 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四)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六、其他未盡事項請詳附件說明。
七、檢附「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計畫公告、申請表及中興大學來函各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