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訂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舉辦113年度「中研學者計畫」徵件說明會,並自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受理推薦申請
| 訊息單位:學術發展組 | 發布人:黃小姐(分機:16103) |
說明:
一、依據中研院112年8月30日學術字第1121401739號函辦理。
二、依來文說明二,每校至多推薦3名,並於10月31日前檢附推薦名冊函送中研院申請,被推薦人須於同年11月30日前於中研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三、本校各項學術獎勵審議程序如下:
(一) 申請案若無名額、排序或特殊之限制時,採鼓勵方式,由各學院院長主動推薦或由學院教評會討論通過後送本處彙辦,簽會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召集人同意後,再以本校名義行文推薦申請。
(二) 申請案若有名額、排序或特殊之限制時,申請案需經學院教評會通過後送本處彙辦提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再以本校名義行文推薦申請。
四、此申請案須經各系(所)、學院教評會審議通過並於112年10月23日前送研究發展處,俾彙提校教評會學術審議小組審議。
五、旨揭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包括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以5年期,並得再申請延續1次。每年擇優核定至多5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研究經費新台幣800萬元,執行期間中研院並額外核給研究經費10%之管理費。為加強雙方合作及交流,獲選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須和聘至中研院。
六、申請人皆符合:
(一)本校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年齡五十五歲以下(已申請當年度12月31日計畫)。
(二)申請人未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攻頂研究計畫」、「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卓越領航研究計畫」、「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新秀學者」或「國際年輕傑出學者」等個人型大型研究計畫之一,或有執行前述計畫但重疊時間未超過三個月。
(三)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須合聘至中央研究院,稱為「中研學者」。
七、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五年期)。
八、相關申請資訊如徵件說明、計畫書表格及審查要點等,請至中研院網站參閱下載(網址:https://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
九、各申請案需所屬系(所)簽請單位主管及學院院長同意後,請於112年10月23日前備齊申請相關資料送至研發處彙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