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自即日起至本(112)年6月1日(四)止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
2023-04-24
一、 依據「臺灣綜合大學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辦理。
二 、本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
(一)資格對象:為臺綜大(國立中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及國立中山大學)獲取博士學位未滿12年(含)之副教授以下之專任/專案人員(包含專任/專案副教授、專任/專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備齊申請表格(申請表、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丶參賽約定書)紙本及電子襠(每一申請者之資料合併成1份電子檔),於本(112)年6月1日(四)前送本校研發處企劃組彙辦申請。
(三)評審方式:由國立成功大學審查小組進行初審,合格者再進行複審,評出優先順序。
(四)獎勵方式:
1 丶專任/專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組:
(1) 傑出獎:獲得新台幣7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獲得新台幣4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獲得新臺幣2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組 :
(1) 傑出獎:獲得新台幣4萬元整 、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獲得新台幣3萬元整丶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獲得新臺幣2萬元整 、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三 、為深化本計畫創新研究之精神,相同計畫以獎勵一次為限。
四 、檢附「臺灣綜合大學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徵案公告、申請表、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參賽約定書及成功大學來函各1份(如附件)。
二 、本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
(一)資格對象:為臺綜大(國立中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及國立中山大學)獲取博士學位未滿12年(含)之副教授以下之專任/專案人員(包含專任/專案副教授、專任/專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備齊申請表格(申請表、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丶參賽約定書)紙本及電子襠(每一申請者之資料合併成1份電子檔),於本(112)年6月1日(四)前送本校研發處企劃組彙辦申請。
(三)評審方式:由國立成功大學審查小組進行初審,合格者再進行複審,評出優先順序。
(四)獎勵方式:
1 丶專任/專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組:
(1) 傑出獎:獲得新台幣7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獲得新台幣4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獲得新臺幣2萬元整、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博士後研究員及博士級研究生組 :
(1) 傑出獎:獲得新台幣4萬元整 、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2) 優等獎:獲得新台幣3萬元整丶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3) 佳作獎:獲得新臺幣2萬元整 、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
三 、為深化本計畫創新研究之精神,相同計畫以獎勵一次為限。
四 、檢附「臺灣綜合大學年輕學者創新研發成果選拔辦法」、徵案公告、申請表、創新研究構想概要書、參賽約定書及成功大學來函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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