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2年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簡稱「駐點計畫」)事,請查照。
| 訊息單位:建教合作組 | 發布人:吳小姐(分機16202) |
一、依據外交部111年12月29日外研發字第1114701255號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就本部關注之外交議題進行研究,以強化我與國際學界之交流,本部依據「外交部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實施要點」辦理旨案。
三、駐點計畫說明:
(一)研究議題:申請人應就本部112年「駐點計畫」研究主題及子題(如附件)所列「我國對外關係」、「印太戰略」、「美國對外關係」、「中國對外關係」、「全球及區域經濟」及「其他」等6項主題所列子題擇一提報研究計畫,惟請事前洽繫該部確認所提符合業務需求。
(二)申請資格:本國籍目前任職於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之研究人員,或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三)申請所需文件:1、親簽之申請表;2、中英文簡歷及推薦信;3、研究計畫(內容包括研究主題及子題、駐點研究機構名稱、駐點研究期間、研究方法、訪談對象、研究進度規畫及預期目標等);4、研究議題之相關著作(條列清單及摘要);5、駐點研究機構同意證明。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明年2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間將申請所需文件郵寄該部研究設計會。
(六)補助項目: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綜合補助費。
(七)駐點期限: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註明擬駐點研究時間;補助以60日為限。
四、其他事宜請參考本計畫實施要點,或逕洽本案承辦人(外交部研究設計會張薦任科員維勳,電話:02-23482849,電郵:whchang01@mof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