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第2 次徵件公告,自即日起延長申請至111年10月21日下午5點止,請查照轉知。
| 訊息單位:企劃服務組 | 發布人:謝翠殷組員 |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本(111)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止。
二、申請對象: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與共同指導教授。
三、獎勵區間:須自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1 日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 Scopus 或 Web of Science 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 Q1 優先推薦)。
四、申請方式:
(一)本獎勵項目為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發表)於 Scopus 或 Web of Science 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 Q1 優先推薦)。
(二)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備齊申請表格與相關資料(合併為一份電子檔),紙本請送至研發處企劃組,及電子檔請email至admhty27@ccu.edu.tw,經書面審查後,送至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
五、其他請詳參公告及「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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