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等7種行政規則,並自即日生效案,請查照。
| 訊息單位:建教合作組 | 發布人:劉素卿專案工作人員 |
一、依據國科會111年8月23日科會產字第110054054C號書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7種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
三、檢送修正後「配合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7種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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