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共同徵求「2026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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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單位:學術發展組 |
發布人:王小姐 |
一、依據國科會114年11月7日科會科字第1140079992號函辦理。該會原定受理本案之截止日為2026年1月26日,後再以114年11月11日科會科字第1140080320號函知,受理截止期限延長至同年1月30日(週五)。
二、旨揭計畫係為推動國內學術發展暨促進與愛沙尼亞(Estonia)之學術合作。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
持人資格。
五、計畫類型
交流互訪計畫,計畫主持人(單獨)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
(一)單向研究訪問:不論我方研究人員赴愛沙尼亞或愛方來臺,均需提出申請案,申請對應之我方出國差旅費或愛方來臺生活費。(派遣方及接待方均需提出申請案)。
(二)雙向互訪:得同時申請我方之出國差旅費及愛方之來臺生活費。(請於「出訪計畫」內同時提出申請)。
五、訪問期間:
以8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4日。
六、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至2026年 1月 30日(週五)止。
七、補助期間:
本次徵件獲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為2026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八、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派遣方應提供旅費,ETAg補助上限為1400歐元,國科會補助上限為新臺幣7萬5千元。旅費包括經濟艙國際機票,到達目的地內陸交通費及保險費。
(二)接待方應負擔生活費;接待方之接待單位應保證負擔其他與接待有關之費用。國科會將提供愛沙尼亞訪問學者日支生活費每日新臺幣3500 元。
(三)計畫經費之支用及報銷均依國科會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九、欲申請者請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前,自行備妥完整相關申請資料上傳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後,通知研發處彙辦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