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113年11月19日科會科字第1130080488號函辦理。
二、依國科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簽訂雙邊科技合作協議辦理。
三、申請人資格: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四、計畫類型:
(一)交流互訪計畫,計畫申請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
(二)申請案必須以未來合作研究為前提,互訪的主要目標是研究人員共同討論合作研究計畫之細節,因此在提交申請案前就必須與合作夥伴建立聯絡管道。
五、訪問期間:以8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4日。
六、申請期間:自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止。
七、補助期間:本次徵件獲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為2025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八、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派遣方應提供旅費,ETAg補助上限為1400歐元(約新台幣48,355元整),國科會補助上限為新台幣75,000元。旅費包括經濟艙國際機票,到達目的地內陸交通費及保險費。
(二)接待方應負擔生活費;接待方之接待單位應保證負擔其他與接待有關之費用。國科會則將提供愛沙尼亞訪問學者日支生活費。請依國科會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最高標準表,按來訪人員職級編列。
(三)計畫經費之支用及報銷均依國科會相關規定辦理。
九、申請方式:
(一)此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國科會及愛沙尼亞(ETAg)同時提出申請始能成立。
(二)臺方主持人應至國科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後依序點選:
1、於首頁「線上申辦登入」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2、「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
3、在「申辦項目」下點選「國際合作」
4、進入「雙邊人員互訪」申請「臺愛(MOST-ETAg)交流計畫」
5、進入個人基本資料畫面,確認後從主畫面視窗上點選「新增」
6、新增計畫時,請填具各項申請資訊欄位,同時將英文申請表、英文研究計畫書、雙方參與人員英文履歷及近五年著作目錄等各項文件以PDF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
(三)英文計畫申請書,應包括申請人的簡歷和研究互訪目的描述,並說明計畫主持人已獲邀訪問的接待國研究機構(如大學,研究實驗室或研究機構)以及其直接參與的研究工作。
(四)計畫報告:計畫結案報告應於計畫完成後三個月內繳交。
十、聯絡人:國科會科教及國際合作處胡秀娟研究員,Email:jenhu@nstc.gov.tw。
擬辦:
一、本案擬以電子郵件轉知各學院及其系所,俾轉所屬知照,並由本處上網公告。
二、欲申請者請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自行備妥完整相關申請資料上傳至國科會後,通知研發處彙辦申請。
三、檢附國科會來文、申請表以及申請須知。